革命家思想的现实意义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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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劳动不是被动的受动性活动,而是体现人的力量和意志、能动性和创造性的生命活动。马克思从人与人的社会关系角度考察了劳动的实现和现实的劳动,揭示了劳动是物质规定性与社会规定性的统一。现实的人的感性的物质生产劳动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第一个前提和基础。人们正是通过这种制造和使用工具的“连续不断的感性劳动”,创造出一定的“物质生活条件”,因而制造和使用工具是人类劳动的物质内容。马克思通过考察人们使用“自然产生的生产工具”以及“文明创造的生产工具”的劳动情况,得出生产工具体现着劳动的物质规定性的科学结论;并进一步从人们制造和使用工具的过程中结成一定的社会关系,从人与人的关系等方面说明劳动的本质内容,看到了劳动的社会规定性。当劳动作为制造使用价值的有目的的活动时,不是同具有社会形式规定性的生产资料发生关系,只是同作为物质实体、作为劳动材料和劳动资料的生产资料发生关系。尽管这种劳动“已经脱掉一切社会形式和性质规定,而且甚至在它的单纯的自然存在上,不以社会为转移,超越一切社会之上,并且作为生命的表现和证实,是尚属非社会的人和已经有某种社会规定的人所共同具有的。”[3](P923)但是“这个从简单劳动过程的观点得出的生产劳动的定义,对于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是绝对不够的”,[1](P581)也“不可能理解任何一个现实的历史的生产阶段”。[4](P12)显然,就必须从人与人的社会关系层面来对劳动做出深刻的理解和把握。“人们在生产中不仅仅影响自然界,而且也互相影响。他们只有以一定的方式共同活动和互相交换其活动,才能进行生产。为了进行生产,人们相互之间便发生一定的联系和关系;只有在这些社会联系和社会关系的范围内,才会有他们对自然界的影响,才会有生产。”[2](P724)社会关系作为劳动的社会规定性,既是劳动过程予以实现的必不可少的前提,同时又是劳动过程中必然形成的产物。脱离人与人的社会关系来理解劳动,只能得到对劳动的空洞的抽象理解。马克思分别考察了劳动对象化、外化、物化以及异化劳动等在劳动逻辑展开中出现的一系列概念,得出了关于劳动辩证法的科学论断。从人改造自然创造满足自己需要的产品,将自己的本质力量转化到劳动产品这一点来讲,劳动对象化、物化以及外化具有本质内容的一致性。而当马克思具体考察现实社会中的劳动时,他看到了劳动的消极方面,在这个意义上说,劳动的物化、外化以及异化劳动的内涵具有一定的内在关联。“劳动的产品是固定在某个对象中的、物化的劳动,这就是劳动的对象化。
马克思还考察了劳动的物化形式的双重内涵,一是在劳动中,劳动者使自己的生命和体力转化为物质性的产品,这种物化劳动是任何社会形态都存在的现象,它伴随着任何劳动过程的始终。从对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作用来看,这种劳动的物化与劳动对象化、劳动外化在内涵上具有一定的相似性。二是马克思在与异化、外化等同的意义上使用物化概念,即“关键不在于对象化,而在于异化,外化,外在化,在于不归工人所有,而归人格化的生产条件即资本所有,归巨大的对象[化]的权力所有,这种对象[化]的权力把社会劳动本身当做自身的一个要素而置于同自己相对立的地位。”[4](P207)可见,作为否定意义上的物化特征是物成为主体而人贬低为客体,表现在资本主义社会就是资本对劳动的统治和支配。最后,马克思还考察了在资本主义社会中普遍存在着的应该被予以批判和消灭的现实的异化劳动及其四种表现形式,即劳动过程与劳动者相异化、劳动产品与劳动者相异化、劳动者本人与人的类本质相异化以及人与人相异化。由于劳动的异化,使生产劳动不再是自由自觉的活动,劳动者“在自己的劳动中不是肯定自己,而是否定自己,不是感到幸福,而是感到不幸,不是自由地发挥自己的体力和智力,而是使自己的肉体受折磨、精神遭摧残。”[2](P159)进而马克思又指出异化劳动是私有财产的直接原因,而私有财产作为人的自我异化,反过来又强化了异化劳动。要真正实现人类解放就必须从现实的异化劳动和私有财产中找到现实依据,“整个革命运动必然在私有财产的运动中,即在经济的运动中,为自己既找到经验的基础,也找到理论的基础。”[2](P186)因此,这种异化劳动是积极力量和消极力量的统一,它的出现与扬弃走的是同一条道路。只有消灭资本主义所带来的劳动的异化状态,即只有到了共产主义社会,人类才真正进入了人的社会,劳动最终成为满足人的需要及自我实现的真正的人的自由自觉的活动。
马克思劳动范畴在历史唯物主义中的地位和作用
实际上,马克思不仅注意到了物质资料生产劳动是整个人类世界的基础的全部意义和范围,而且还锲而不舍地探寻着这个众人皆知的基本事实背后所蕴藏着的“真理”,从而发现了历史唯物主义。“历史从哪里开始,思想进程也应当从哪里开始,”[6](P603)现实的人的感性物质劳动既是人类历史的现实起点,也应当是历史唯物主义理论的逻辑起点。人所共知,马克思劳动范畴的科学性及独特性就在于它使现实的人、自然以及社会的存在本身成为真正现实的并在人类劳动中的生成,这种现实生成是人们可以用感性加以确认的。马克思认为,“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是自然界对人来说的生成过程,”[2](P196)从而使历史唯物主义获得了其真正的物质基础,为科学解答人类历史之谜,完整地描述和理解人类历史发展的基本过程创造了条件。劳动蕴涵着人类社会的全部秘密,是人类所面临的一切现实矛盾的总根源,离开劳动,就无法理解和把握人类社会及其发展的历史。2.劳动范畴的本质规定性内蕴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关系原理。在实际的劳动过程中,劳动者必须借助于一定的手段和中介即劳动资料,才能使自己的主观意识即劳动目的作用于客观世界即劳动对象,产生满足于自身需要的劳动产品。诚然,劳动过程中的手段、中介、劳动的对象以及赖以生存的物资资料等都是外在于劳动主体而存在的,从本质上讲,它们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生活条件中最为重要的部分,也是在一定社会历史条件下的人们以往劳动的结果。尽管劳动是人类改造自然的能动活动,但另一方面,人也是自然存在物,其劳动活动也受制于个人的肉体组织以及个体生活与其中的社会物质条件。因此,劳动者改造自然的程度和方式是不以劳动者个体的思想意识为转移的,而是取决于受一定社会历史条件限制的社会存在状况。人们只有满足了吃、喝、住、穿等基本的生存需要之后,才能从事其他活动如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等。“所以,直接的物质的生活资料的生产,从而一个民族或一个时代的一定的经济发展阶段,便构成基础,人们的国家设施、法的观点、艺术以至宗教观念,就是从这个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因而,也必须由这个基础来解释,而不是像过去那样做得相反。”[7](P601)这就形成了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观点。我们不能从人的意识出发、在思想范围理解人的现实生活,而要从现实的人的现实生产劳动出发来理解人们的思想意识。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意识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而人们的存在就是他们的现实生活过程。如果在全部意识形态中,人们和他们的关系就像在照相机中一样是倒立成像的,那么这种现象也是从人们生活的历史过程中产生的”。[2](P525)这说明,意识是在人们的物质交往和需要中产生的,并且随着物质生产的发展而发展,即使它在发展的过程中获得相对独立的外观,但这并不代表意识可以脱离物质劳动成为绝对独立的东西。
事实上,任何意识无论是个人思想还是作为社会意识形态都源于生活过程,都是现实的物质活动的产物和对现实的物质关系的反映,归根到底,是由人们的现实生活所决定的。此外,劳动还体现了人类社会运动区别于自然运动的能动性,劳动过程实际上也是人类不断改变自身、人类自我认识不断升华的过程,因而社会意识必然要能动地反作用于社会存在。3.社会基本矛盾原理已经逻辑地包含于马克思劳动范畴的物质规定性和社会规定性的统一中。马克思在具体研究现实的人的劳动过程中时,抓住了生产劳动的内在矛盾(即一方面表现为与自然相联系的客观活动,另一方面又是人的有意识的能动的社会活动),自觉地分析了生产劳动的两个基本构成部分及其辩证关系,揭示了人类社会的有机结构及其存在和发展的基本原因和内在机制。生产力与劳动的物质规定性相联系,表现为人们改造自然、利用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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