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高职物流管理校企合作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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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校企合作的现状
1.国外现状。国外职业教育对校企合作的研究和实施较早,综观相关文献,常见的有:美国“合作制”为代表,以学校为主的产学结合模式;以德国“双元制”为代表,以企业为主体,构建“企校结合”的产学组织模式;还有英国“工读交替模式”,新加坡“教学工厂模式”等。之后,各国在以上模式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国情,形成各具特色的合作教育模式。2.国内现状。我国目前对高职教育校企合作模式的系统研究和可借鉴的成果很少,且大多数都针对于综合性本科院校,致使我国高职教育校企合作模式还处于较低层次。国内高职院校物流专业目前校企合作的组织形式以专业建设指导和“订单式”人才培养等全面合作模式,以及学生顶岗实习、“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实训教学等具体合作模式较多,也出现了不少成功的典型。如顺丰集团有限公司在国内多家高职院校设立的“顺丰班”,就是一个较为成功的典范,但毕竟是少数。综观国内高职物流专业的整体发展形势,校企合作往往流于形式,至今还处于低层次阶段,究其原因,归纳起来,存在如下问题。
二、存在的问题
1.企业不重视。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作为买方市场,即使不承担任何教育成本也可获得人才,企业用人的无成本化导致企业对校企合作不重视,因此不愿意承担教育投资。这样一来,校企合作便失去了机会。2.“校企合作”流于表面化。目前已形成的校企合作大多属于学校为求发展,而积极主动寻求与物流企业的合作。而主动寻求与学校合作的物流企业少之又少。多数物流企业都是给予学校一定资助,主要用于项目资金支持,实习基地的提供,以及员工培训等方面,而这在物流管理专业的校企合作中更是少之又少。3.物流企业大多难以提供合适的企业讲师。校企合作中企业不但需要提供相应的实习场地和岗位,还要提供富有实践经验的一线师傅进行指导。而这些师傅,大都理论基础薄弱,语言表达能力较弱,无法很好地将自己所掌握的经验与技术准确传授给学生。其次,物流企业员工的工作非常紧张,精力消耗大,导致在传授知识心有余而力不足。4.政府政策支持较少,而且宏观预测的指导性弱。“校企合作”不仅是企业与学校的合作、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它还涉及经部门、劳动部门及财政税收部门等部门的合作,应有相关的政策倾斜,专门的协调机构提供服务,并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虽然国务院颁发了有关政策,我省对物流专业的校企合作也高度重视,但至今仍没有具体的政策引导及对企业的激励措施。
三、“校企合作”模式
1.强化政府的指导。社会的发展离不开人才,人才培养离不开学校的教育,教育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大力支持。政府应积极参与到“校企合作”中,起到牵线搭桥的作用。政府的导向作用能促使企业主动介入职业教育,这是为校企合作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关键。政府需要加大政策落实的力度,落实好国家对高职教育的优惠政策,引导和促进企业、学校及培训机构加强各类技能人才的培养。2.开展深层次的校企合作。学校要主动地走出去,寻求与物流企业的合作。在夯实教育教学质量的同时,学校应主动走出去,向企业宣传学校与物流管理专业的特色和定位,主动向企业介绍学生,同时经常请企业相关人员到学校来,让企业了解学校真实的运行情况,打消企业的顾虑,展现自己的成果。学校主动为物流企业提供一些服务,尤其是物流流程各个环节的专项培训,也可为企业提供师资、教室、教学设施,还可以为企业文体活动提供场地,拉近与企业间的距离。物流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由企业讲师和专业负责人共同制订,并将专业课程中一般课程交由企业讲师完成,校内教师,传授学生理论上的相关知识,企业讲师,传授学生实践知识,让学生在实践中感知理论知识,利用理论知识。3.加快“校企合作法”的制定。我国已制定了相关政策支持校企合作,但至今没有一部真正的法律落实。学校积极寻求合作,但企业被动甚至不动,校企合作的内在动力不足,仅仅停留在口头上。这样截然相反的两方,又无经费保障,劳动准入制度执行也很难到位,存在诸多隐患。因此,国家应尽快制定“校企合作法”,同时抓好法规的贯彻执行,这是推进“校企合作”良性发展的强大动力。校企合作是培养实践型应用型物流人才的有效途径,其发展需要一个长期不断探索的过程,需要国家各级部门和学校、企业等多方面坚持不懈地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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