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系统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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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系统2014年精神文明

创建工作要点



2014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以做好全省文明城区迎评工作为抓手,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干部职工思想道德建设,继续提升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全力打造“城乡统筹、生态优美、商贸发达、人兴业茂”的宜居港城中心城区核心区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深化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学习贯彻

把深化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紧密联系各项创建工作,结合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实际,深入开展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教育,真正让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入耳入脑入心,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增强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锐意进取,为深化精神文明建设做好思想准备。

二、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要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核,引导干部职工培育和践行“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以理想信念为核心,抓住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总开关,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凝聚实现伟大“中国梦”的精神力量。要注重宣传教育、示范引领、实践养成相统一,开展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践活动,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形成修身律己、崇德向善、礼让宽容的道德风尚。

三、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坚持开展“身边好人”活动,不断发掘培育身边新典型。深入学习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广泛宣传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的感人事迹,充分发挥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示范带动作用,营造“评好人、学先进、当模范”的浓厚氛围,形成“好人好报”导向、“崇德尚善”风气。继续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在弘扬主题、丰富内涵、体现特色、打造品牌上下功夫、见成效,突出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中秋、重阳等民族传统节日,广泛开展节日民俗、文化娱乐、上网过节、中华经典诵读等主题活动。围绕“三个倡导”要求,以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传统美德、生态文明、美丽城厢为主题,持续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持续开展“文明餐桌行动”,叫响劳动光荣、杜绝浪费理念,弘扬勤俭节约美德,营造节约用餐、文明用餐、健康用餐的良好风尚。

四、持续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以备战全省文明城区总评为契机,按照《城厢区2014年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要点》文件要求,持续动员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文明交通、环境美化等文明创建专项整治活动。继续推进开展对孤寡老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少数民族等困难群体的志愿服务活动等主题实践活动;主动对接村(社区),结合司法局职能作用,深入开展“创建文明路”、“家园清洁行动”、婚育新风进万家、移风易俗、“六进农家”、道德评议、创建生态文明村等活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五、持续推进文明单位文明行业建设

机关广泛开展“创文明机关、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按照一堂、一队、一牌、一桌、一传播、一帮扶“六个一”要求,扎实做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深入开展结对帮扶活动,组织志愿者队伍深入镇街、村(社区)开展社区家政、法律援助等志愿服务,切实提升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整体创建水平。 在窗口服务行业开展“礼貌待人、诚信服务”活动,在“法律进企业”活动中重点突出诚信、道德内容的宣传。认真落实文明单位动态管理办法,加强检查督促,建立健全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长效机制,使创建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推进各行各业、各类社会单位创建水平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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