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轨道交通工程施工中的地下管线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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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地下管线保护的重要意义
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过程中,要考虑到地下管线的保护问题。地下管线是指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电信、交通、工业等地下管线及其附属设施,担负着城市的信息传递、能源输送、排涝减灾、废物排弃等功能,是城市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是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挥城市功能,确保社会经济和城市建设健康、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和保障,是城市的生命线。管线事故可能会影响到社会秩序,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还会引发次生事故,因此要特别重视地下管线的保护。
1.1 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
建筑法第40条明确规定了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的管线保护义务,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也就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6条、第12条、第30条分别明确了建设单位、勘察单位和施工企业的管线保护义务。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在上述法律条文的基础上,通过第7条、第8条、第17条、第21条、第39条对轨道交通工程参建各方的管线保护义务进行了更明确的规定。
1.2 城区地下管线事故多发
虽然没有专门的统计数据,但从各地媒体的报道看,在城区工程施工中,管线事故发生的频率和数量较多。根据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地下管线专业委员会在2011年年会上透露的数据,2008―2010年,全国媒体报道的地下管线事故,平均每天就有5.6起。“(2012年)贵阳市中心城区地下管线事故就发生上千起,经济损失上亿元……仅2013-01—03,贵州燃气集团公司就发生12起煤气管线事故……2009年以来,(电信)公司权属管线已发生1 071起事故,数据呈逐月上升趋势。”
2 地下管线事故发生的原因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主要是在城区施工,管线事故发生的频率比较高。从表象上看,事故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①管线不明,野蛮施工;②对已知的管线保护措施不到位;③不均匀沉降引发管线事故。实际上,管线事故的发生,还是有比较深刻的原因,涉及面比较广。
2.1 监管手段缺失是根本原因
监管手段缺失导致管理部门对地下空间的规划利用和地下管线的信息管理水平低下。很多城市还不清楚地下管线的“家底”,缺少一个能够全面掌握地下管线数据的管理部门或企业。地下管线委员会统计显示,截至2011年,全国660多个城市只有1/3进行了地下管线普查,而且大部分集中在东部地区。
2.2 管线保护措施落实不到位是主要原因
从建设单位到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思想不重视、程序不到位、信息不通畅、对施工现场的管控力度不足,是导致管线事故的间接和直接原因。原因具体分为三点:①开工前无调查,对重要管线、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和重视程度不足,不编制方案,也不开展管线交底;②部分单位未配备管线负责人,或者管线负责人经常变动,不熟悉地下管线情况,管线负责人未切实承担起责任,未落实单位内的不同部门之间、单位之间的信息传递;③管理程序不到位,现场施工随意,防护措施不到位,地下管线周边沉降过大或堆载过大。
2.3 地下管线本身存在问题
地下管线设施老化、施工质量较差,特别是临时改迁的管线,材质、基础差。受到工程建设等外部的荷载或气温变化影响时,容易损毁。
2.4 管线权属单位现场监管和指导不足
部分管线权属单位并不完全清楚地下管线情况,提供的资料只能起到参考作用,对施工单位进行的交底比较简单,后续的现场巡线、监管、沟通以及地下管线附属设施情况的提供等工作开展得不够深入。
3 政府应发挥地下管线保护的基础作用
地下管线事关民生,政府应发挥基础作用,督促各主体落实地下管线保护的职责。
3.1 建设地下管线管理平台
推动地下管线管理平台建设,为城市建设提供准确的信息。例如,哈尔滨市启动“智慧管网”建设,建立全市8大类地下管网地理信息管理平台,变多个“婆家”为一个“管家”;昆明、苏州、淄博和厦门也在向这个方向努力。
3.2 推动落实监管手段
例如,上海出台了《上海市道路地下管线保护若干规定》,明确了管线保护各相关主体职责,也落实相关管理网络。
3.3 指导和落实事后处置
在严肃处理地下管线事故的基础上,加强应急管理。例如南京,把管线事故的应急处置纳入“城市综合防灾规划”中。
3.4 引用新技术和借鉴先进经验
2007-05-01,美国建立了地下管线一呼通中心——811专线。每一项挖掘工作前,施工者都要拨打811专线,其呼叫会被转到所在地的一呼通中心。施工者提供所挖掘的方位、施工类型等信息,一呼通中心的工作人员根据呼叫内容,通知施工地点的公共设施服务公司,该公司会派工作人员免费标记施工区域地下管线的具体位置。
日本的地下管线管理以管沟综合管理为主,在城市地下建造一个隧道空间,将市政、电力、通讯、燃气、给排水等各种管线集于一体,设有专门的检修口、吊装口和监测系统,实现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和统一管理。1991年,日本成立了专门管理共同沟的部门,并在数十年中对相关法律作了数次的修订。
4 工程建设各方应履行的职责
4.1 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的具体职责有:①建设单位应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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