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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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全县党廉风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安排和部署,加强县社党廉风政建设,推动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促进各项工作和谐发展,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特制定2016年县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属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省、市、县反腐倡廉会议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若干规定要求,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党廉风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积极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二、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

(一)工作重点

1、抓好干部职工教育工作。在机关干部职工中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党性、党纪、党风教育,创新教育形式,改进教育方法,提高教育效果。

2、查找廉政风险点,做好重点防控。一是作风建设方面,主要从工作纪律、办事效率、服务态度等方面的廉政风险点;二是以制度方面,主要涉及人财物管理;三公开开支等方面的廉政风险点。对易发和多发的廉政风险点,做好重点防控和监测预警,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3、抓领导带头和典型示范。领导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带头遵纪守法,树立廉洁从政的正面典型,提开正能量,来感染、引领、带动全体干部职工的行为。

(二)工作目标

1、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以党风廉政建设为目标,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措施,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积极探索和研究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措施,着力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和服务全县改革的能力,突出抓好党风廉政工作制度建设、宣传教育、腐败问题防范。

(三)工作内容

1、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落实

(1)切实加强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按照党组织工作制度,党风廉政制度,强化对责任制的宣传学习,进一步深化认识,了解责任制的内容,要求与意义,自觉负起责任,执行责任追究机制,制订责任追究实施细则,明确追究的主体,在主任负总责的原则下,按照岗位分工,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承办、谁负责的追究制度。

(2)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考核奖惩机制,强人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落实。责任体系要全面、科学、可操作性强;责任目标要具体、明确、符合实际;风险责任要分解到股室、到个人。主任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制定,工作安排和监督、责任追究,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副主任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机关制度执行监督。

2、惩防体系

(1)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一是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廉洁从政教育、预防职务犯罪教育;二是开展学习《廉政准则》排查岗位廉政风险大讨论活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灾做到把准则学透,把风险认准。三是积极参与和开展各类主体教育活动,激励干部职工健康成长;四是积极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加强党员干部性修养,做到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有效从源头上治理腐败。

(2)廉政风险防控。主要从作风建设及制度建设方面查找廉政风险点,通过岗位问责、股室自查和领导评查,审核确定各岗位、各环节的廉政风险点,提出预防风险对策,制定相应措施,达到约束权力运行。

3、作风建设及党内监督

(1)加强作风建设,切实加强和改进机关工作作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相关要求,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廉洁型机关活动,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作风正、纪律严、业务精的工作队伍。

(2)强化党内监督。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按照要求开好年度民主生活会,着力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深化党务公开工作,增强党务工作透明度;严格落实“三谈两述”制度,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监督,增强廉洁自律意识。

4、干部廉洁自律

(1)严格执行规定。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廉洁从业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务员法》、《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相关规定,筑牢法纪和思想道德防线,对违法相关法律法规的干部职工,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2)严格执行制度,对照《廉政准则》及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县若干规定要求,继续开展“三公一金”(公款大吃大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和收送礼金)和“小金库”等突出问题专项活动。

(四)工作措施

1、组织领导。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小组、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组长、副组长、成员按照责任分工开展工作。

2、检查考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组织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逐级签订和考核。对年度党风廉政目标责任进行科学细化和分解,年底对各岗位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严格认真的考核。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调查研究和监督检查,并加强对日常工作的考核,建立考核情况通报制度,鼓励工作创新。

3、严格奖惩。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考评实施细则》,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奖惩制度,对年度考核为优秀的同志,要给予表彰、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同志,第一责任人要约谈,涉嫌严重违纪违规的要上报县纪检监察部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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