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宪法

宪法(constitution)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适用于国家全体公民,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

最新“国家法|宪法”列表

改进地方立法的提出和起草机制
十六大明确提出要"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地方性法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在地方立法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有:地方立法相对于市场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呈现滞后性,地方立…
浅议代表素质评价标准
关于代表素质,比较普遍的观点认为,人大代表应该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掌握一定的文化知识,具有较强的行使职权能力,并建议在基层直接选举中增加代表当选条件.诚然,作为代表思想好,水平高,能力强固然非常重要,但是若仅以上述标准评价代表素质,则有…
宪法修改与人权发展
:权利的本质是自由,宪法规定的权利称为基本权利,中国宪法关于权利的立宪模式是基本权利加人权兜底条款.人权写入宪法后使基本权利由封闭静态的体系变为动态开放的体系.历次宪法修改主要与经济人权条款有关,这种修改是必要而合理的,修改后的社会经济自由…
关于人大常委会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思考
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从各地实践情况来看,人大常委会在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但相对于监督权,任免权的行使仍然是一个十分薄弱的环节,集中表现在对人大决定权…
立法权刍论
谈到立法权,首先要知道什么是立法."立法"一词早见于我国古代典籍《商君书》,《更法篇》,《史记·律书》和《汉书·刑法志》,但我国古代典籍中所说的立法不同于近现代立法一词的含义,它主要指制法设刑.《汉书·刑法志》说:"圣人制礼作教,立法设刑.…
宪法修正与宪政民主观的确立
内容提要:宪政民主论构成了现代国家政治权力存在和运行的首要正当性基础.八二年以来的四次宪法修改特别是新近的宪法修正案,不仅使宪法内容和形式更完善,更凸显了朝野关于民主的新认识.政治文明,人权保障,"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内容入宪表明我们正在放…
国家权力合法性论证与宪政运动
与具有天生优越性的权利不同,权力却因其公益性常常受到质疑,国家权力由此需要在正当性,合法性层面得到严密论证,才能成为合法的权威而使人们信服.社会契约论作为宪政民主的理论基石,虚拟和抽象地构建了合法权力的渊源,功能及其范围.其与立宪主义,法律…
节制,立法者的美德
立法的出现是人类法律文明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西方的一些思想家认为立法是同火的发现和火药的发明一样重要的发明,并称颂立法是一种人类支配自己命运的威力无比的工具.在现代社会,特别是在急剧变革的当代社会,立法具有更为重要的意义.调整新事物,新关…
现行宪法文本的缺失言说
内容提要:中国宪法和宪政存在着悖离,其原因是宪法文本的缺失.现行宪法是不解决宪法问题的宪法;没有充分地贯彻邓小平理论;对国家机构只授权,不限权;公民权利没有保障.现行宪法应该以公民财产权和国家财政权之间的关系为基本架构. 缺失邓小…
人权入宪与人权保障
人权在中国虽然是近代才出现的概念,但并不等于历史上的中国没有人权. 作为一种人之为人的权利,自从人类走出自然状态,因为人性的觉悟,人就有一种区别与其它动物的权利.中国传统文化中亦有许多人权的因子,孔子云:"仁者人也."意思是说,仁说明人之…
浅谈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
人大代表向选民或原选举单位述职,已经引起各地人大的重视,不少地方开展得有声有色,成果斐然.这里,就进一步开展好这项工作,作点粗浅探讨. 一,人大代表述职是加强国家权力机关建设的重要举措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
重大事项决定权:让地方人大遭遇尴尬
在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享有的各项职权中,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是一项重要,根本的职权.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这一重要职权,对于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和政治文明建设,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和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力,保证和促进全面建设小康…
政府形象论纲
政府形象是一个自有政府以来就始终存在的客观现象,是与人们关系极其密切的一种特殊形象.然后,尽管人们经常接触政府形象,却很少从理论上研究什么是政府形象,它有哪些要素和特征,它是怎样形成的,应当如何对它进行控制,等等.这就必然会影响我们从本质上…
德国宪法法院关于侵犯人的基本权利的诉讼程序及其实质性比例原则的适用
现代国家宪法监督制度有三类.本文探讨了具有代表性的德国宪法法院的地位及其任务以及宪法法院的审查范围及具体的诉讼程序,尤其是侵犯人的基本权利的诉讼程序.由于在此诉讼中需要论证受害理由的成立(也即实质性审查),因而特别探讨了实质性审查中的比例原…
宪政条件下的党权运行模式
江泽民同志在十六大报告中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必须加强和完善党的领导,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通过制定大政方针,提出立法建议,推荐重要干部,进行思想宣传,发挥…
转型社会中的乡村自治与法治——一种法社会学的视角
导言 毋庸讳言,作为一名来自于偏远山村但与乡村社会依旧保持情感和信息联系的农家子弟,作为一名深处繁华都市并深染都市"习气"的宪法学研究者,本文的写作无疑源于某种根深蒂固的情绪,即乡土意识和宪政情怀.笔者一厢情愿地认为,多重角色的交叠使本文…
建议修改宪法:改变“两大司法机关”格局
党的十五大提出了"推进司法改革"的任务.所谓"推进司法改革",是指在党的领导下,有规划,有步骤地在司法系统各部门实行渐进式的改革,使之逐步推进,实现自我完善.这是一项涉及面很宽的综合系统工程,它应包括公,检,法,司,安五个部门的机构设置,领…
中国立宪主义的起点——对清末君主立宪主义的一个省
清末的君主立宪运动,虽然被辛亥革命所切断,但它既是中国君主立宪主义的终点,也是中国整个立宪主义的起点.这场运动,其实可分析出"自上而下的立宪运动"和"自下而上的立宪运动"两条线索,其背后所依据的是两种颇不相同的立宪理论,但在民族危亡的严峻情…
自由主义抑或是决策主义
一,引言 中国之有宪法,从清末立宪开始,不过区区百年历史.然而,回首这一百年,随着政权或者政治路线的更迭,宪法也如走马灯般一部接着一部,令人目不暇接;仿佛对于二十世纪的中国而言,似乎一两部宪法还不足以解决中国的问题,非得许多部宪法方能让老…
中国直选制度发展的战略构想
一位哲学和社会学家为了建构中国的社会理论,曾"带着中国问题进入西方问题再返回中国问题".本书试图遵循的也是这一思路.为了探究中国直选制的发展问题,本书前面基本上是"带着中国问题进入别国问题",现在则要"返回中国问题",对中国直接选举制的发展…
论公民受教育权的宪法属性
受教育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作为宪法权利的一种,这一权利从属于社会权利,是实质平等价值的宪法体现.与传统自由权不同,它是对国家提出的积极要求,要求国家采取一定手段保障公民这一权利的实现.社会权与自由权性质上的差异深刻影响了各国宪法的文本结…
关于优化代表结构的探讨
一,现行代表结构存在的不足 人大代表结构即通常所说的代表的阶层比例.阶层指工人,农民,解放军和武警,干部,知识分子,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华侨等7个阶层.比例即少数民族,妇女,中共党员占代表总数的比例.长期以来,我们按照代表的7个阶层与3…
中国立法的非正式性及其政治功能
一.引言 在西方的政治传统中,立法始终是政治剧场中最尖刻,最有分量和挑战性的角色.而此种意义上的立法理念于中国社会几乎完全是异质的东西,近代以来,更确切地说,自清末新政以来的立法实践尤添了诸多混乱.1949年国民党法制体系彻底崩溃,西方资…
读《选举中的“创举”》的思考
《选举中的"创举"》(洪泽,阿雷文,2003年2月13日《南方周未》)叙述了一则有关选举工作"创举"的片断,说的是县长在某镇参选之事: 县长要在某镇参选(即寄选),而且特别向该镇党委书记提出必须全票当选县人大代表.按说县长高票当选应该没有…
关于人大代表三题
《宪法》,《地方组织法》和《代表法》等法律,从根本上明确了人大代表的法律地位和社会地位及其在我国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对人大代表如何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作了明确规定.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代表工作是人大及…
“媒介审判”现象的三维审视——人权、新闻自由和司法独立关系的知与行
研究"媒介审判"现象必然要涉及人权保障,新闻自由和司法独立."三权"架构着现代社会的市民社会.人权是本源,衍生和催生着新闻自由和司法独立.新闻自由是人权的实现形式,司法独立是人权的保障.在实务中,三者的关系集中体现,贯穿在新闻自由和司…
从收容遣送到社会救助制度变迁的法理学分析
本文通过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制度及其变迁过程的价值分析和规范分析,探讨了新旧制度的转变及衔接问题,同时通过对社会救助制度在实际运行中所遇到困难的实证分析,提出了几点初步的改良建议. 制度变迁;社会救助 《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正视缺钙现象
汪伦才案件昭雪,预算变细数,沈阳市人大否决案,北京市人大首例质询案,这些监督实例在振奋和争论中写进历史.冷静解析这些案例,人大监督似乎仍给人这样的印象:他如朝气蓬勃的少年,民主和法治那双亲般的慈爱无时不在催动着他茁壮成长.可是,问题也随之显…
对加强预算审批监督的几点认识
审查和批准财政预算,监督预算的执行,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强化对预算的审批监督,保障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就要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切实贯彻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努力探索加强预算审批监督的有效方式和途径,保…
关于对人大任命的干部进行法律知识考试的思考
坚持对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干部进行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是深入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提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整体水平,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更好地落实"三个代表"要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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