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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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意见
  
  关于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开展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意见
  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全局出发,在新形势下作出的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根据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和区委政法委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安排部署,结合本系统干部职工的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现就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引导广大司法行政机关干警、法律服务工作者准确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深刻内涵和本质要求,端正执法理念,规范执法(执业)行为,加强队伍建设。使司法行政工作遵循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制度更加完善,依法行政更加规范,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二、实施步骤
  (一)动员发动(5月中旬)。召开动员会,层层进行宣传动员,做到“一把手”亲自进行部署。精心组织干警认真学习领会胡锦涛总书记重要指导精神、罗干同志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使全体干警真正掌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充分认识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意义,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掀起学习和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高潮。
  (二)专题学习(5月中旬至9月)。分五个专题开展教育学习。第一专题依法治国。重点掌握依法治国理念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的重要地位、依法治国的深刻内涵以及司法行政系统如何落实依法治国理念等内容,增强依法办事、严格执法的意识;第二专题执法为民。重点掌握执法为民在社会主义法治中的重要地位、执法为民所蕴含的思想观点、怎样践行执法为民等,打牢公正执法、一心为民的思想根基;第三专题公平正义。重点掌握公平正义的重要性、公平正义的丰富内涵、公平正义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基本要求等,增强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自觉性,促进执法公正;第四专题服务大局。重点掌握服务大局的重要意义、服务大局在当前的主要内容、司法行政工作如何服务大局等,增强全局观念和服务意识;第五专题党的领导。重点掌握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的一致性,司法行政工作和司法行政干警如何坚持党的领导等,增强党的观念,永远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
  全系统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为教材,结合省、市委政法委的辅导资料,制定学习计划,安排学习课时,突出学习重点。一是在广大司法行政公务员队伍中要突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执政理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确立和维护法律权威的理念和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理念。二是在律师、公证和基层等法律服务队伍中突出开展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服务大局、坚持服务为民、坚持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纪律作风和廉洁自律教育。
  要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学习相结合、专题辅导与座谈讨论相结合、理论引导与现实教育相结合等多种形式,组织学习讨论,每位干警通读《读本》,准确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深刻内涵和本质要求,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头脑、指导工作。
  要联系实际对照检查。围绕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大主题,组织专题讨论,联系实际,清理思想,落实整改。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同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结合起来,采取得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抓出成效。
  (三)考试巩固(10至12月)。建立考核机制,对个人的学习活动进行认真考评,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届时将对全系统教育活动进行检查监督,对在学习中表现突出的予以表彰和宣传,对学习不认真、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四季度,将组织参加市局组织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知识考试,考试不合格者,要进行补课。
  三、工作措施
  一是坚持典型引路。要抓住背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违法违纪的反面典型,进行警示教育,同时,对实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公正执法的先进典型予以大力表彰,为广大干警提供学习的榜样。二是坚持领导带头。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学习,带头查找问题,带头制定整改措施,带头抓好落实,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在局级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个一”活动,即作一场报告、写一万字以上的读书笔记、抓好一个联系点。在局机关干部中开展“三个一”活动,即细读一本书(《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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