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的研究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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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__年2月,中共中央颁布的中发[20__]5号《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定:“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十七大报告中强调: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要支持人民政协推进政治协商制度建设,坚定不移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并明确提出了“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的重要原则。这一原则包含着深刻的思想和丰富的内涵,它把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工作提到了新的战略高度,赋予了人民政协新的生机和活力。进一步坚持、规范和完善政治协商,充分发挥人民政协政治协商的政治参与、利益表达与协调、决策咨询、团结合作、监督约束等功能,对于发挥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巨大优势,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一、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的必要性

  一是改革开放30年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现实对决策机制提出的新要求

  中国共产党与西方政党产生的历史背景截然不同:西方许多国家是先有国家,后有政党;我们是先有党而后创建人民共和国。我们党在执政后相当一段时间,内有困难,外有封锁,在经济上实行的是计划经济体制,实行的是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及执政方式、领导方式,党领导一切,国家决策层、企业决策层、家庭决策层所有的决策权力全部归属国家所有,人财物、产供销按上级计划统一安排,行政决策的自主空间狭小、相对简单容易。这种领导方式、执政方式对于社会主义经济、政治制度在中国的确立作出了贡献。但是随着历史和现实条件的变化,这种建立在计划经济体制和民主化、法治化水平较低的基础上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使政党、国家、社会几乎是三位一体,而党又处于各种权力的核心,是惟一的决策者。一旦党的决策失误,就会使整个国家、社会处于被动地位。据估计,“七五”到“九五”期间,政府投资决策失误率在30%左右,资金损失约在4000亿-5000亿元。经过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以来的不懈努力,我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发展成就,从生产力到生产关系、从经济基础到上层建筑都发生了意义深远的重大变化。随着改革的深入,国内长期积累下来的深层次矛盾日益凸现,解决这些问题的难度日益加大;由于空前开放,国内市场融入全球化整体格局,国际竞争日趋激烈,若决策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引发蝴蝶效应,给国家和社会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我们党已经从一个领导人民为夺取全国政权而奋斗的党,转变为在全国执政并长期执政的党;已经从一个在外部封锁和实行计划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转变为在对外开放和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在党的历史方位发生巨大变化的关键时刻,我们党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总结我国发展实践,借鉴国外发展经验,适应新的发展要求,提出了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指导思想和行动纲领。适应这一新形势新任务要求,我们党人及时提出“三个执政”的理念。科学执政就是要按照科学的思想、理论和科学的制度、方法来执政,要求执政党同各民主党派和各族各界开展广泛的政治协商,在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社会各界人士可自由发表意见,并在充分、民主、平等、真诚的协商讨论中达成一致。社会各方面的愿望和建议得到充分反映,有利于推动党和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民主执政就是要坚持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要求执政党充分发挥我国政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加强同各民主党派的合作共事,巩固同党外人士的联盟,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坚持和完善协商民主,大力发扬民主作风,营造宽松环境,倡导务实态度,让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讲实话、说真情,特别是敢于提出不同意见,真正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造成既有集中又有民主、既有纪律又有自由、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依法执政就是要不断推进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法制化和规范化,要求执政党发挥民主党派的监督作用,加强政协对宪法、法律和重大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情况的有效监督。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是中国共产党总结历史经验和教训、更新执政理念和执政方式的必然选择,人民政协有效履行政治协商这一首要职能,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丰富党的执政资源、优化党的执政环境、完善党的执政体制、改进党的执政方式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体制和政治发展道路的必然选择

  民主首先是国家制度,是一种政治体制,一个国家选择什么样的民主道路,从根本上讲,取决于这个国家的历史发展和国情现状。世界各国政治文明具有多样性的特点,西方政治文明以“三权分立”的制度模式著称于世。中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没有照搬西方的制度模式,而是从中国国情出发,总结历史经验,借鉴西方政治文明有益因素,创造性地构建起“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制度模式。我国现代民主发展的历史,反复证明了一个真理: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没有民主就没有现代化。我们致力发展的,只能是符合中国的历史和今天国情的,能够真正给中国人民带来安定和幸福的民主道路和民主形式。有利于人民权益的实现和富裕幸福,有利于社会充满生机活力和安定有序,有利于民族团结和睦和国家统一昌盛,是我们民主政治建设的终极目的。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的选举票决民主不断完善和发展,不仅在公民自治组织的范围内实行了直接选举制度,而且在其他实行间接选举的领域扩大了差额选举,完善了候选人提名方式。但在长期的发展实践过程中,人们发现,选举票决民主在通过凝聚多数人意志来形成正确决策的过程中也存在着容易忽视少数人的正当利益,简单的多数原则并不能充分体现全体民众的真实意愿,甚至导致社会对立等严重缺陷。当前,我国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社会结构的不断分化,人民民主意识的充分觉醒,以及党政官员中存在的一定的腐败现象,使得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任务越来越迫切。如果在政治上不能适时地推进改革,导致政治改革步骤与经济改革、社会发展进程相脱节,或者政治改革措施不能有效地解决旧体制、旧机制的弊端,那么我们的改革就背离了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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